认证中心节能产品认证在国家发改委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中获得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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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 17:15:24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于2012年11月6日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2]8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通风机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2]852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清水离心泵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2]853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配电变压器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建[2012]854号)等文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提出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申请推广的条件之一是必须“通过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能效检测和节能产品认证”。国家认监委专门对相关认证机构开展上述四种工业产品节能认证的资质和发证情况进行了核实和汇总,现已将相关情况通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
经对产品认证机构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业务范围进行核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在具体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评选中对电能(北京)产品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通风机、清水离心泵及配电变压器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结果给予采信。
由国家发改委主持的节能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评审工作于2012年12月26-27日举行。参加本次企业资质评审工作的人员均为行业资深专家。电能(北京)产品认证中心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指示,派人参加了第一批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广目录的评审工作。此次推广的节能产品包括高效节能10KV、无励磁调压、油浸、干式配电变压器,清水离心泵、通风机和空压机。第一批节能产品生产企业资质评审工作现已结束,通过评审的推广企业名单国家发改委将于近期公布。
这次认证中心在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中得到采信,进一步确立了认证中心在节能认证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认证中心将充分把握好这一机会,做好技术和人力方面的准备,确保认证质量,更好地服务电力发展,履行好社会责任。